机制建设3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方案
3.淄博信息工程学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方案
淄博信息工程学校专业带头人培养方案
为确保我校教师队伍能适应职业教育不断发展和专业建设的需要,建立一支教学能力强,学识水平高、实践操作能力过硬的专业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校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校师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选拔和培养专业带头人的目的
通过专业带头人选拔和培养,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形成一支较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队伍,发挥专业带头人在教学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范围
选拔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的范围包括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实验实训管理人员、教辅及教学管理人员。
三、专业带头人选拔条件
1.热爱袓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有较强的协调、合作能力。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承担本专业五年以上教学经历。
3.能较好地把握本专业发展方向,能根据专业特点进行专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及有关实验室建设工作。
4.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广,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具有培养成为学科带头人的潜能。
5.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在指导学生提高专业技能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6.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近5年有论文在市级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或在省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有论文发表。
7.具备“双师型”资格或2-3年的实践工作经历。
8.能制定本专业专任教师建设规划,具备指导本专业教师的能力。
四、专业带头人选拔程序
1.各教研组根据评审条件进行推荐或教师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向学校教学处提交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或论著1篇(部)。
2.学校对申请人进行初审,提出明确的初审意见,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填写《专业(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表》。
3.学校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
4.学校按照条件全面考核评审,结合民主评议和推荐的意见,确定名单,张榜公布。
5.由培养对象制定个人发展和本专业发展计划书。个人发展计划书内容包括提高个人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管理水平、社会影响等方面内容的目标、措施和实施步骤,专业发展计划书包括本专业专任教师梯队建设规划、教材建设规划、提高本专业综合实力的措施等方面内容。
6.学校对个人发展计划书和专业发展计划书进行审核,与被确定的专业带头人签订协议,确定后由教务处落实。
7.专业带头人每年选拔一次。
五、培养措施
1.注重在实践中培养。优先安排培养对象深入企业参与生产和管理,每年一个月以上。优先推荐他们参加各级培训,为其创造良好的发展机会和条件。支持他们参加各类学术委员会、学术团体的活动。对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人选委以重任,合理使用,给予他们充分的科研自主权,让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2.注重在学习中提高。鼓励、支持培养对象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进修和攻读学位等活动。对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每年应保证不少于一个月的脱产学习时间。本着长短结合、合理使用的原则,学习时间既可以当年使用,也可以将培养期内的时间集中安排使用。
3.加大对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经费支持的力度。根据培养对象不同层次的培养计划,采取定向投入,重点资助的办法,由学校按培养目标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或承担全部培养费用。
4.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作用。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进步快、贡献突出的,在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时优先安排。
5.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培养对象和已确定的专业带头人给予必要津贴。
六、培养对象和确定的专业带头人的责任
1.在教务处领导下,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专业的发展规划。
2.组织完成本专业课程的建设任务。
3.组织完成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及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4.组织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科研工作及教研工作。
6.按时接受学校考核。
七、管理与考核
1.考核评比:对培养对象每年考核一次,连续两年考核合格者,由学校发文确定为专业带头人。
2.考核内容:
⑴ 教学工作量(达到周学时10课时以上)。
⑵ 教学质量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⑶ 专业建设成果(成果总结)。
⑷ 指导本专业教师(工作总结,成果介绍)。
⑸ 教学改革(组织完成1项以上课程建设,或教材编写,或实验室建设或教学CAI课件,或教改研究项目等。)
⑹ 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每年至少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专业论文)。
⑺ 科研(组织完成1项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管理
对培养对象和已确定的专业带头人将采取动态管理办法,每年考核一次,检查其完成发展计划情况。在考核过程中,如果缺少考核项目第3条、4条5条、6条、7条中两项以上者,则视为不合格,取消其专业带头人资格。
骨干教师培养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教学水平,根据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制定骨干教师的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培养骨干教师尊师爱校、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现代教育观念和创新改革意识。
2.培养骨干教师及时了解国内外最新的教育教学理念,了解教学的发展趋势,熟悉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基本技能。
3.提高骨干教师学科的专业素养,提升教学水平,创新教学设计,为形成独特的、个性化的教学风格奠定基础。
4.通过培养,使骨干教师在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学观念、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科研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提高, 成为我校教学科研能力和教学示范能力的主力。
二、培养对象:
任教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重点是培养有前途的中青年教师。
三、选拔程序:
教研组推荐,教导处审定,由学校校委会批准。
1.骨干教师一般每年选拔调整一次,每学期进行考核。
2.原则上学校各学科按实际情况确立1-3名骨干教师。
四、岗位要求:
1.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于创新,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
2.系统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自觉更新教育观念,提高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努力形成个人风格,成为本学科教学和教育科研的主力军。
3.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公开教学任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4.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公开示范课。
5.每学期在学校教研活动中听课不少于20课时评课不少于5课时。
6、每学期精读一本教学专著并撰写读书笔记。
7.每学年完成一篇较高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和两篇教学反思。
8.每年在区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2篇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
9.每学期撰写骨干教师工作总结主动配合学校对骨干教师的考核。
五、培养内容与要求:
我校对骨干教师的培养主要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人钻研相结合、观摩与示范相结合等方式。严格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性与专业性、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采取跟踪问效的形式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指导,重点考察,全面考核保,以证培养的质量。
(一)校外培养
1.鼓励骨干教师参加各种与本专业(学科)相关的培训。
2.鼓励骨干教师参加各种与本专业相关的研讨会、观摩会拓,展教师的视野。
3.鼓励骨干教师参加各种学术交流会。
4.鼓励骨干教师外出进修、培训。
5.与友好学校进行交流,撰写心得体会。
(二)校内培养
立足于工作实际,从教师可持续发展和终身学习的战略高度出发,本着前瞻性和实效性相结合,统一标准和按需施教相结合,整体提高与重点突出相结合,专业(学科)建设与教学研究相结合的原则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
1.第一阶段:确立培养名单、培养内容和方式。根据我校的特点,结合专业特色由各教研组推举,骨干教师名单教导处进行考核、筛选然后通过听课、座谈全面考核最终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2.第二阶段:通过自修、参加讲座、教学实践与专题研讨等方式不断提高骨干教师的水平。 骨干教师校内培养的培养内容主要包括:
(1)开展有针对性的讲座。
(2)上好示范课与观摩课。
(3)加强听课、评课。
(4)加强自修。
3.第三阶段:培养评估与成果交流
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定期对骨干教师所上的示范课、上交的材料如教学论文、心得体会、读书笔记进行评审考核。对优秀的成果进行观摩、交流,适当时候进行公开展示。
六、相应的待遇
1.为在培养范围内的教师提供参加高层学术交流、高效培训和外出学习、考察、研究的机会。
2.各级各类的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将优先考虑培养对象。
3.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参加区级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
七、管理和考核
骨干教师考核是骨干教师培养的重要内容。骨干教师考核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各教研组密切配合、落实。培养过程采取动态管理,定量考核做到有标准有落实有检查。 骨干教师的日常考核工作由教研组负责,实行业绩为主的动态考核管理机制。对骨干教师建立定期考核、科学评估、动态竞争的管理机制,建立骨干教师的业绩档案,根据培养计划和目的要求结合学期、年度考核对骨干教师的履职情况、教学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