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教研组工作规范

时间:2021-06-18 08:24

 

教研组工作规范

教研组是教师集体学习教育理论、从事教学研究的组织,肩负教学、科研、管理三种职能。各教研组应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不断提高全组教师的教科研工作水平。教研组工作规范如下:
    一、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期教研工作计划。计划必须在开学前或开学初一周内制订完毕,一式两份,上报教务处一份存档,一份组内留存。
    二、教研组每两周教研一次,教师应按时参加教研活动,做到不迟到、早退、中途缺席。教研活动至少一节课时间,内容要充实,包括集体备课、听评课、重点问题研讨、课题研究、教学改革、经验交流等。每次活动教研组长都要提前做好安排,确定内容和中心发言人。每次活动应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有记录。

三、组内教师业务上要相互取长补短,能者为师,共同探讨,积极开展互相听课活动。确定本学期组内开课教师(公开课、汇报课)名单、课题、时间等并上报教务处。

四、教研组应广泛开展听评课活动。专业部主任、教研组长、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其他任课教师不少于15节。

五、加强对组内新教师的培养,凡结对子的师徒要按指导教师职责要求正常开展活动,尽快提高组内新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

六、教研组要积极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承担各级课题研究。每学期至少高质量完成1篇教学随笔或教育叙事,坚持原创,否则给予通报批评。每位教师要积极撰写教学论文,进行课题教学研究,组内人员分工协作,积累资料,取得成果。

七、教师要建立个人业务成长档案,在新的教育形势下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

八、每学期结束前,做好期末本教研组工作总结及今后设想。教研组长要负责本组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教研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应上交教务处存档。

本规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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